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
宇宙星球 #131

131.他们在其它方

131.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,有点简单,但思维足够正确。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。事实上,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。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,这太阳放出光芒,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,还能理解。在天堂,这光是强烈的(AC 1117, 1521-1522, 1583, 1619-1632, 4527, 5400, 8644)。在天堂,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(AC 1053, 1521, 3195, 3341, 3636, 4415, 9548, 9684, 10809)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(AC 3195, 3222, 5400, 8644, 9399, 9548, 9684)。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(AC 2776, 3138)。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(AC 1524, 3138, 3167, 4408, 6608, 8707, 9128 [原文9126], 9399, 10569)。

属天的奥秘 #3142

3142.“我已经打

3142.“我已经打扫了房屋”表示一切事物都已预备好并充满良善。这从“打扫”和“房屋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打扫”是指预备并充满,如下文所述;“房屋”(house,或家)是指良善,如前所述(2233, 2234, 2559节)。人自己凭他里面的良善被称为一个房屋或一个家(3128节)。“打扫”之所以表示预备并充满,是因为对人唯一的要求就是打扫房屋,也就是弃绝恶欲和由此滋生的虚假说服。他若如此行,就会充满良善,因为良善不断从主流入。它流入“房屋”,也就是流入洁除了诸如阻碍流注,也就是反弹,或扭曲,或窒息所流入的良善的那类事物的人。因此,古人常常说打扫或清洁房屋,还说清扫并预备道路。“打扫房屋”表示把自己从邪恶中洁净出来,以这种方式预备良善进入;而“清扫道路”表示预备自己接受真理。这是因为“房屋或家”表示良善(3128节),“道路或路”表示真理(627, 2333节)。
如以赛亚书:
在旷野有一个呼喊的嗓声,清扫(或预备)耶和华的路,在沙漠为我们的神修直大道。(以赛亚书40:3)
同一先知书:
铺平,铺平,清扫(或预备)道路,将绊脚石从我百姓的路中除掉!(以赛亚书57:14)
又:
你们要经过,要从城门经过,清扫(或预备)百姓的路;铺平,铺平大道;捡去石头。(以赛亚书62:10)
玛拉基书:
看哪,我要差遣我的使者,祂必在我前面清扫(或预备)道路。你们所寻求的主,必忽然进入祂的殿。(玛拉基书3:1)
在这些经文中,“清扫道路”表示使自己做好准备,预备接受真理。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;在这种时候,人们要预备自己接受信之真理,并通过这真理接受仁之良善,再通过这良善接受永恒的救赎。
诗篇:
你从埃及带出一棵葡萄树,赶出列族,把这树栽上。你在它面前清扫,使它深深扎根,它就充满这地。(诗篇80:8-9)
这在至高意义上论及主。“从埃及带出一棵葡萄树”是指基于记忆知识或事实的真理;“赶出列族”是指洁除邪恶;“在它面前清扫”是指使自己预备好充满良善。“打扫房屋”在反面意义上也表示丧失一切良善和真理,从而充满邪恶和虚假的人,如路加福音:
污灵找不到安歇之处,便说,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;到了,就发现那屋子打扫干净,修饰好了;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灵来,都进去住在那里。(路加福音11:24-26; 马太福音12:43-45)

属天的奥秘 #9133

9133.“他所偷来

9133.“他所偷来的,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”表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,能用来作出恢复。这从“确实发现”、“在他手中”和“所偷来的”的含义清楚可知:“确实发现”当论及“所偷来的”所表示的被夺走良善或真理时,是指留下;“在他手中”是指在他的能力中,“手”表示能力(参看878, 3387, 4931-4937, 5327, 5328, 5544, 6947, 7011, 7188, 7189, 7518, 7673, 8050, 8153, 8281节),“在他手中”也表示与他同在之物,这一点可见于下文;“所偷来的”是指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(9125节)。由此明显可知,“所偷来的若确实发现在他手中”表示如果还有什么真理或良善留下。它之所以也表示能以此作出恢复,是因为本节论述的主题是对被夺走的良善或真理的恢复。此处的情形是这样:只要对良善的一种总体情感仍然存在,就总有某种东西留下来,使得被夺走的某种具体良善能通过它得以恢复,或说能通过用这种东西来代替被夺走的某种具体良善而作出恢复;因为具体的良善和真理取决于总体的良善(参看920, 1040, 1316, 4269, 4325e, 4329, 4345, 4383, 5208, 6115, 7131节)。“在他手中”之所以表示凡与他同在之物,是因为“手”表示能力,凡在一个人的能力范围之内的,都与他同在,凡不在他能力范围之内的,都不与他同在。这一点也是“手”,尤其“右手”表示此人自己的原因。由此可见当论及主时,“坐在父的右手边”是什么意思,即:祂是与父同在的一切,因而是父自己。主在约翰福音(14:8-11; 17:10-11)中的这一教导也表示这一点,即:祂在父里面,父在祂里面,以及凡是祂的,都是父的,凡是父的,都是祂的这一教导。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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